2005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传说中的光棍节 晴
今天是最难熬的一天。去了县里的一所中学,算是推销报纸。这都不难,只是中午被留在那里吃饭,吃饭也不难,难在喝酒,白的。本人自小就不喝酒,父亲也不会喝酒,我更是对酒精过敏,一喝酒就全身发红。可对面坐的是可以当你父亲的两位校长和两位主任,这种情况下,所有人都赞同——喝。最后喝了半斤白酒,晕了,吐了,走路看不见了,趴在车上就睡。还记得其中一位主任说的话:“烟后文章酒后诗”。不可想象啊,在学校里威风八面,不可一世的校长主任们此刻都成了小屁孩,围在你身边巴结你,那种表情让你感到如此尴尬。记者,无冕之王,这种虚拟的光芒让许多人都昏了头,脱离了自己的本分,如果不遵守游戏规则,你会是异类。
不知什么时候回到报社的,大概3点左右吧。没有直接去记者部,因为头还疼,眼睛也花了,直接坐电梯上了楼上的厕所。一进去就吐了,直到吐的胆汁都出来了,在里面蹲着,站不起来,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,一直到了6点半左右,才觉得清醒了些,在里面闻了三个小时的屎尿,腿也麻了,站起来花了半分钟,在镜子里面看到的仿佛不是自己,眼圈发红,面色苍白,皮肤上的红色基本上已经退去。跌跌撞撞的下了楼,外面已是黑夜,行人往家或街的方向奔走,我往公共汽车的方向在奔走。
一天就这么在浑浑噩噩中过去了,等回想的时候,除了一阵酸味涌上心头,什么都没有。看来从此以后一定要注意采访或走访的单位或者地方,如果有可能吃饭的话,我是真的不会去了,尤其是公共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,我已领略多次了,以后无论如何即使得罪老师也得推脱掉这类的采访。
以前也碰到过多次这样的局面,可从没有这般狼狈过。虽然饭菜宜人,但是即使不喝酒我竟也不觉得这是美味佳肴,有种莫名其妙的罪恶感,同时还兼有对酒精的恐惧。当然如果你喜欢喝酒,而且又能喝的话,这是非常好的机会。当今这个社会都是从酒桌上谈事情,谈感情,甚至谈爱情。有人为了这些,喝到进医院,可我从未想过为这些,却差点也进了医院。
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局面再等着我,就象是安排好的陷阱,明知道是陷阱也得踩下去。人是社会的人,社会是人的主人,所以社会折磨人的时候,令你无法质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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